学位制度

在英国,未经授权而设立学位或相应学历属违法行为,得到学位授予权的依据是皇家许可状或议会法案。要获得学位授予权,高等院校必须表明他们对保证质量的承诺,并且拥有相应的体系来确保学术质量。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署(QAA)公布的规章中对于学校应该达到的标准有详尽的说明。英国学位可分为学士学位(Bachelor Degree)、硕士学位(Master Degree) 和博士学位(Doctor of Philosophy)。

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是第一级学位,通常授予完成3年大学学习的学生。学士学位有两种类型:荣誉学士和普通学士。荣誉学士学位的级别高于普通学士学位,还分为三类:一级荣誉学位、二级荣誉学位和三级荣誉学位。普通学士学位对于课程的专业化程度不如荣誉学位要求的高。一般而言,学士学位可分为文学学士、理学学士、法学学士和工程学士等类别。但很多情况下,相同科目的学位课程,不同的学校会颁发不同的学位名称。如:法律专业的学生,通常被称为法律学士或文学学士。

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可分为授课式硕士学位和研究式的硕士学位。授课形式的硕士学位课程一般为一年,学生必须上一定学时的课程,每学期写出规定数字的论文,年终递交最后的毕业论文。研究式硕士学位,通常需要两年的时间,主要在导师指导下从事论文写作工作。 硕士阶段授予的学位有文学硕士、理学硕士、法律硕士或工商管理硕士等。研究专修的硕士学位主要有哲学硕士或文学硕士。在硕士研究生阶段,没有完成毕业论文的学生可获得学校颁发的研究生文凭(Postgraduate diploma)。该文凭也是为没有资格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提供的过渡性文凭。

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是授予已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申请者。博士学位有两种类型PhD和高级博士学位。大部分的学科领域颁发的博士学位为PhD。一般需要经过3年的课程学习和研究,并提交学位论文,有时也要书面考试。在医学学科对应的博士学位为MD或 DM或者外科博士ChM或 MCh。另一种为高级博士学位(如文学博士Dlitt、理学博士DSc、法学博士LLD),这种类型的博士学位一再对那些在特殊学科领域内做出了突出贡献的人予以承认。获得者通常在学术方面有独到之处的高水平专家,并曾出版过大量的学术著作。

高等教育文凭证书和高等文凭证书

高等教育文凭证书(Diploma in Higher Education)和高等文凭证书(Higher Diploma),英国在一些学院和高等教育学校开设两年制或三年制的专业课程。两年制课程完成后,学生考试合格,可获取高等教育文凭证书(Diploma in Higher Education),学生毕业后,如果申请本科生课程,其两年制所学课程有可能被录取大学认可。三年制课程主要为工业界培养职业学生,学生毕业后,可获得高等文凭证书(Higher Dipl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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